GOGOSHOP商標使用規範


歡迎您造訪谷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GOGOSHOP電商開店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如您欲使用本公司之GOGOSHOP商標與標誌(以下合稱「本商標」),則應遵守GOGOSHOP商標使用規範(以下簡稱「本使用規範」)明示授權之使用形式。

請您在使用本商標前,詳細閱讀本使用規範。若您不同意本使用規範內容,很遺憾本公司將無法授權您使用本商標。若您仍選擇使用本商標,即代表您同意遵守本使用規範。

第一條   明示授權之使用形式
  1. 第一項   本商標圖示如下:
  2. 第二項   本公司明示授權您得於以下情形使用本商標:
    1. (1) 您加入本公司推薦人計畫,並推廣本平台以及本平台服務;
    2. (2) 您為GOGOSHOP之使用者,為推廣本平台以及本平台服務。
  3. 第三項   您得以文字或本條第一項圖示形式使用本商標標識於本平台以即本公司之商品或服務。如以文字形式使用本商標應以粗體正楷之大寫英文字母拼寫,不得更改拼寫順序或拼寫錯誤,且周圍應留有最小的區隔空間。您需要完整使用本商標,不得使他人對本商標產生混淆誤認之虞。
  4. 第四項   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您不得以其它形式使用本商標,亦不得對本商標為本條規定以外之使用。
  5. 第五項   如您非本條第二項所述之情形,本公司授權您得在推廣本平台或是本公司服務或商品之目的範圍內,重製、公開傳輸、散布、公開展示、公開發表本條第一項之之圖示。
第二條   使用者責任
  1. 第一項   您承諾並擔保,您使用本商標所為之任何行為,均需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律及公序良俗及商標使用之國際慣例。若您於中華民國外使用本商標,亦須遵守所在地所應適用當地之法律。
  2. 第二項   本公司就您前項適法情事不具主動查核之義務,惟具有查核之權利。如您使用本商標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本公司得終止授權您使用本商標。如您因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害或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罰鍰、對第三方之損害賠償費用等),您同意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及返還責任。
第三條   使用者禁止事項
  1. 第一項   您承諾於使用本商標期間,不得為以下行為:
    1. (1) 將本商標進行修改或縮寫,或將本商標與其他符號、文字或圖像組合,或將本商標整合到標語或口號中;
    2. (2) 使本平台之使用者、推廣夥伴或第三人對本服務之內容產生混淆誤認之虞;
    3. (3) 使用本商標時,暗示本公司或本平台提供之線上開店服務,與第三方商品或服務存在隸屬關係,或暗示本公司對第三方產品或服務為保證、贊助或支援;
    4. (4) 將本商標使用於與本公司無關之商品、服務;
    5. (5) 將本公司授權之本商標使用權限讓予或再授權予第三人;
    6. (6) 利用本商標從事犯罪、侵害第三人權利、未經授權或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
    7. (7) 惡意干擾本平台其它使用者、推廣夥伴及第三人使用本商標;
    8. (8) 意圖以違背本公司明示授權之方式,使用本商標;
    9. (9) 侵害或毀損本公司、其它使用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權、商譽、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以及其它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
    10. (10) 使用本商標為有害本公司或本平台提供之線上開店服務永續經營之行為;
    11. (11) 其它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2. 第二項   若您有前項情形,導致觸犯任何政府法令或侵害第三人權利應自行負擔全部責任外,若導致本公司有任何損害,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律師費用、訴訟費、本公司遭裁罰或受第三方求償所受之一切損害或損失)。
  3. 第三項   如您涉有違反本條規定之行為,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授權您使用本商標或採取其他本公司認為必要之措施。
第四條   終止授權
  1. 第一項   本公司得隨時終止授權您使用本商標:
  2. 第二項   於前項情形,本公司毋庸事先通知您或給您陳述意見機會,亦無義務受理您的異議或給予您任何補償、賠償您因此所受任何損失或期待利益。必要時,本公司將主動配合主管機關或警調單位進行調查。
  3. 第三項   本公司對本條適用與否保有完全且最終決定權,您或所提供之證據、建議、意見,均僅供本公司參考,對本公司不具任何拘束力,本公司亦無提供您救濟或申訴機會之義務。
第五條   免責事由
  1. 第一項   本公司對您因下列情形造成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1. (1) 本商標因商標權期間屆滿而消滅;
    2. (2) 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造成您無法使用本商標;
    3. (3) 您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規範情事而遭本公司終止授權;
    4. (4) 其它本公司認為有需要終止授權予您之情形;
    5. (5) 您使用本商標而與其它使用者、推廣夥伴或第三人間產生糾紛、損失或其它爭議。
    6. 第二項   本公司除明示授權您使用本商標外,不擔保您使用本商標之效益符合您的主觀期待。
    7. 第三項   若您違反本使用規範、中華民國法律或您使用本商標所應適用當地之法律,以致對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您同意負擔由此造成之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罰鍰、對第三方之損害賠償費用等)。
    第六條   補充條款

    本使用規範未盡之處,得依本公司之使用者服務條款及中華民國法令補充之。